一直以来,保康县人民法院坚持走信息化“建用并行”之路,不断创新办案方法和模式,成效明显。
电子签章少跑腿
4月11日,保康县法院工作人员接到该院寺坪法庭庭长李云的电话:“调解书已经从网上发出,请盖章后传回。”随后,工作人员打开内网操作系统,轻点鼠标,3秒钟后,红色印章出现在调解书上并通过网络传到寺坪法庭。
这是该院实行的电子签章业务。基层法庭不用再为签章奔波于乡镇和县城。主审法官签发文书后在网上申请盖章,就能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还能节约司法资源。“以前来回跑一趟要三四个小时,下雪天更难,有了电子签章方便多了。”该院马桥法庭距离县城最远,庭长彭勇深有感触地说。
电子签章只是该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亮点之一。“为加快信息化办案进程,全面提高办案效率,我们还建设了科技法庭。”该院信息化分管领导乔永文介绍,目前,已建成11个科技法庭。
科技法庭内设专用同步录音录像机、证据展示台、显示屏等,庭审全程无纸化记录。利用移动便携式数字法庭到事件发生地进行巡回开庭,可实现群众家门口办案。
网上立案更便民
2016年11月,该院与司法局联合,在保康5个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了便民诉讼联系点,通过网络传输,镇村群众就能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司法服务。
有了联系点,乡镇司法所人员可直接把当事人的诉讼材料通过网络上传至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网络平台上。大厅工作人员当即登记立案,分配案号,并将诉讼材料转交给承办部门。
便民诉讼联系点的网上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而律师服务平台则为律师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
4月13日,保康五峡律师事务所主任卜亚东在办公室里打开湖北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对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申请立案,这是保康县法院运用律师服务平台受理的第一起案件。“避免了律师尤其是外地律师来回跑路,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律师与法官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加强司法监督。”该院副院长张华仕说。
微信办案速度快
该院还充还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微信办案成为常态。
2017年5月29日,宋某驾驶的汽车与董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结果,董某及摩托车乘车人袁某均受伤,车辆损坏。
经交警判定,宋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其所驾驶的汽车在南漳县某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对赔偿事宜,交警进行了多次调解,但事故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袁某将宋某及车辆投保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该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张艳看到其中一被告是南漳县某保险公司,就电话联系了被告。本着便民的原则,经沟通,张艳决定通过微信,直接向被告保险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同意。
调查中张艳得知,原告袁某经济困难,保险公司提出要对袁某的伤情重新鉴定,这就会延迟赔偿时间,加重袁某负担。于是,张艳再次通过微信与保险公司联系,说理释法,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直播更公开
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正在查看庭审直播视频,审判过程一目了然。
“庭审直播还有专门的手机APP,下载后随时随地都能观看。”该院不少法官认为,庭审直播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公开,不仅是对法官能力和素质的考验,也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有力保障,对某些不遵守庭审秩序的当事人还能起到震慑作用。
2017年10月,该院开启庭审直播,目前已达75场次。这种科技手段的应用,让以往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公开”模式升级为含庭审直播在内的“四大公开”模式。
“我们还将加大投入,推动信息化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让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各方享受智慧法院成果。”该院院长何仁兵表示。
来源:保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