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令执法更规范更透明。从荆州海事局获悉,自2017年试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来,该局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投诉事件数均为零。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唯一一家试点单位,荆州海事局迅即成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据悉,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船员适任、船舶适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诸多事项。
“由于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当事人知道的越多,执法规范方面的瑕疵越暴露,行政执法工作越被动,执法人员被追责的风险越强。这种顾虑,在海事执法人员中大量存在。”荆州海事局副局长孙松平毫不避讳推进试点工作之难。
针对海事执法中存在的“不透明”情况,荆州海事局刀刃向内。
落实《荆州海事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荆州海事局陆续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维护管理工作须知》等10余个配套制度办法。
为破解难题,荆州海事局建立了权责清单制度,针对8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两项行政收费、7项行政检查事项明确了权责编码、内容、法律依据、办理期限、受理部门、提交材料等要素,做到了边界清晰、泾渭分明。
通过数据整合,荆州海事局目前已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5大类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
“我们还将综合执法嵌入执法公示的框架,编制了航道处罚、航道强制、航道现场检查、通信现场检查工作清单,力求综合执法新突破。”荆州海事局局长吴又平说。
目前,荆州海事局已公示了2017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处罚结果622条、许可结果1287条,全年未有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投诉事件。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