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在武汉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潜江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是汉江辖区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该院坚持认真履职、公正司法、从严治院,着力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得到了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肯定。曾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也是湖北省唯一的一家法院。
(来源于:湖北法院网)
2月22日,在武汉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潜江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是汉江辖区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该院坚持认真履职、公正司法、从严治院,着力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得到了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肯定。曾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也是湖北省唯一的一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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