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扫黑除恶打掉两个“保护伞”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丹江口市加大宣传动员和线索摸排,充分发动群众并实行扩面深挖,一举查处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最终实现“破伞”目标。

一、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堰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盛太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长期非法采砂,并从中获利。2004年1月,盛太华私自允许个体采砂老板徐必权(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泗河流域堰坪段河道内采挖河砂。之后,徐必权在未办理相关采砂手续的情况下,长期在该河道采挖河砂,主要售至堰坪村及周边乡村。2011年5月,盛太华违规以其妻子名义,承包堰坪村预制板厂,又转租给徐必权,用于堆放其所挖砂石及洗砂设备,徐必权为此付给盛太华2万元租赁费。在徐必权非法采砂期间,盛太华负责运输,从中获取运费,并且多次帮助徐必权销售砂石、索要砂款。盛太华还存在涉嫌非法采砂等犯罪问题。

2018年7月,盛太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堰坪村党支部书记吴采忠,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周玉,对该村长期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不予及时制止、上报处理,并向调查组提供不实证明。2018年9月,盛太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吴采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周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派出所民警陈家齐在办理涉恶伤害案件过程中,泄露警务工作秘密。2018年3月15日,该市公安局扫黑办专案组将正在侦查的“2017.10.28”涉恶故意伤害案怀疑对象周某,传唤至均州派出所进行询问。当晚19时许,另一涉案人员张某向社会人员黄某打探案件消息,黄某立即向陈家齐了解案情。陈家齐随即进入办案区向周某询问案情,并将案件信息泄露给黄某,导致张某得知公安机关办案信息。2018年9月,陈家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现岗位。


来源:丹江口市委政法委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