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援数量高于全省增幅 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人群

图为黄冈法律援助送法下乡活动得到村民积极响应

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年被湖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该中心是如何做到的?昨日,记者来到该中心进行了探访。

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把提升工作执行力摆在了首位。2016年以来,全省创新开展法律援助绩效考核。面对案件大幅增长,考核量化和规范化的实际情况,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方式,在市中院、市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案。另一方面,加强对县市区法援业务的指导。年初制定全市工作要点,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年中加强督办;年末,组织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对照《绩效考核办法》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查漏补缺。在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强力推动下,全市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60件、事项27371件,2017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5件、事项32438件。连续两年案件数量增幅均远高于全省增幅,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人群。

目前,黄冈市10个县市区均改造或新建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实现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大跨越,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始终做到从“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绿茶暖心”入手,倾听来访者的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妥善处置了一批缠诉缠访疑难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黄冈法援,大爱无疆,梦圆法治,收获希望”的法援文化。

在全省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中,黄冈市的案件合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超过70%。在第二届、第三届“百优案例”评比中,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25件案例榜上有名,其中一等奖案例4件,连续两届位居全省第二位。

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黄冈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一次。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