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兽夹能自动拨号报信 恩施3人非法狩猎团伙被逮捕

每年11月,都是全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一起保护动物,正在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近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该市首例非法狩猎案件,该案适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检察长詹晓红作为案件主办检察官参与全案办理,以涉嫌非法狩猎罪依法批准逮捕王某、孙某甲、孙某乙。

铁制捕兽夹

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恩施市屯堡乡村民王某伙同同乡村民孙某甲、孙某乙在屯堡乡、龙凤镇等多处山林中,安装带有电话可自动拨号的铁制捕兽夹,捕获野猪、土猪(猪獾)、麂子、果子狸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并将捕获的野生动物出售或食用,从中获利。在此过程中,三人对网上购买工具、安装捕兽夹、销售猎获物等行为进行了明确分工。由于安装的捕兽夹夹伤他人,被恩施市森林公安局发现线索,立案侦查。

三人所捕的属于三有“动物”,所谓“三有”,即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现在,已有1700多种“三有动物”进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虽然“三有”保护动物并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我国明确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可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