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照督导意见实查实改 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12月13日,长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恶势力团伙成员方喜星决定提起公诉。被告人方喜星是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提出的督导整改意见中涉及案件的漏犯。

9月11日,长阳县检察院以张义等14人涉嫌赌博罪,并以被告人张义、方喜星(另案处理)、徐苗、韩浪等四人形成“恶势力”,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督导期间,中央督导组对“张义、韩浪、李桂元等人涉恶案,主犯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70余万元,当地公安、检察院仅以赌博一罪侦查起诉”问题进行了反馈。省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导长阳县检察院就该案进行再研究,纠正了对被告人张义、徐苗、韩浪构成赌博罪的公诉意见,同时,加大了对漏犯方喜星的追捕追诉力度。

中央督导组向我省反馈问题后,省检察院对照问题清单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30条整改措施,迅速组织全省检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州分院向省检察院扫黑办报告整改措施共计297条。11月底,各地将整改情况上报省检察院扫黑办。

据悉,经过全面整改,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十条措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要求全国各地学习借鉴。为切实解决办案标准不统一、打击力度不均衡的问题,省检察院编制相关指引文件,统一标准;为解决公检两家司法、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举办联合培训。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打击重点领域黑恶势力问题,各地检察机关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长江生态保护、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等各类检察建议139条。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深挖“保护伞”不够的问题,省检察院下发通知,明确把分析查找“保护伞”线索作为审查案件的必经程序,要求在案件审查报告中写明深挖彻查“保护伞”和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收集、移送、跟踪“保护伞”线索已成常态。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已向各级纪委监委、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和涉黑涉恶线索396条。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