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家置业公司与乐天玛特(重庆)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天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湖北省高院于今年2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乐天公司支付经济损失赔偿、违约金等共计2300余万元。因乐天公司未履约,置业公司向武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武汉市中院昨日透露,该案自立案登记到赔偿金执行完毕,仅用了十天时间。
据介绍,置业公司3月10日向武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武汉中院执行二庭法官立即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携带法律文书赶赴重庆,成功扣划乐天公司银行存款里1200多万元,冻结其四家分店的银行账户共300多万元。面对法律的强大威慑,乐天公司很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3月20日主动清偿余下800多万元。
据了解,这是武汉中院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执行新模式”以来,快执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该院喻英辉执行团队从去年10月开始率先试行这一新模式,以执行法官为主导,将团队人员按阶段分工定责,半年来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流水线式执行格局。今年第一季度,该团队共执结执行实施案件97件,财产保全案38宗,其中执行完毕70件,终结16件,终本11件,实结率达88.7%,平均个案标的到位率95%。前不久,武汉法院出台细则,向全市推广这一模式。
(来源于:楚天金报 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付青华、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