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首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清单”出台 “老赖”将无处藏身

近日,市委法治黄石建设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责任清单》,有力助推了“法治黄石”、“信用黄石”建设向纵深发展。

相关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建设,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形成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氛围,40多家部委也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19个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黄石作为国家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理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信用联合奖惩上努力探索并迈出更为扎实的步伐。这次以三个领导小组的名义联合发布这份联合奖惩责任清单,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信用黄石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决心。

重要意义:这份联合惩戒措施,可以说拉开了黄石市大范围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的帷幕。主要有“三个首次”的特殊意义:第一,是黄石首份联合惩戒责任清单。国家层面对失信“黑名单”是以联合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实施惩戒,很多城市也纷纷效仿国家做法出台备忘录,我市出台的这份工作清单,首次以制度化、责任制的形式强化联合惩戒,显然比备忘录更具强制性和可操性,也有一定的创新性。第二,是黄石首次大范围的联合惩戒。失信惩戒关键在于联合,只有各部门都联合起来,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失信成本。这份联合惩戒清单几乎涵盖了所有具有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是黄石首次失信惩戒大联合。对全市各领域、各部门落实联合惩戒主体责任也是一个很好的引领和示范。第三,是黄石首次针对“老赖”的集体亮剑在对“老赖”实施硬打击的基础上,发布这份惩戒清单,也是从制度上、机制上向社会宣告:黄石惩戒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决心和态势将持久保持并持续加强。

主要内容:联合惩戒责任清单主要是针对法院系统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俗称“老赖”。联合部门之多、涉及范围之广、惩戒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市52个部门共同参与,共明确36项惩戒措施,包含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担任重要职务、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高消费及限制出境、定罪处罚行为等8大类限制措施,涉及范围包括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旅游、度假等30多个重点领域。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例如第3条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第9条限制获政府补贴;第18条限制住宿高级宾馆饭店;第19条限制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第20条限制高消费旅游等。旨在有效防止债务人一边欠债不还,一边向银行贷款、注册新企业、购地买房住豪宅,出境旅游,奢侈消费等现象。

(来源于:信用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