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其中包括,不得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民用无人机施行实名登记;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禁止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网络安全法:不得非法出售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专门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法律还明确打击网络诈骗,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解释中明确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
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民用无人机施行实名登记
民航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
新修订版《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部门将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其中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微博、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禁止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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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出新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将此项政策法定化,该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5类行李不能入境
由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5类不能入境的行李。《公告》显示,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来源 |:综合新华网、央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