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考察组到湖北座谈

12月15日上午,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谢勇带队的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考察组一行到湖北省座谈交流。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董永祥主持座谈会并全面介绍了湖北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相关情况。

董永祥对谢勇一行到湖北考察表示欢迎,着重向工作考察组介绍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以及遴选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查的主要做法。他说,2014年,中央政法委将湖北省确定为全国首批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唯一的省份,承担着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明道路、积累经验的重要使命,责任十分重大。接受试点任务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司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数十套配套改革方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董永祥、胡兴儒、赵俊介绍说,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这项工作关乎国家政权稳定,社会关注度很高,需要我们缜密部署、周密安排。做好这项工作把握以下三个关键点:一是认识必须要到位。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将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打下坚实基础,是一项系统工程,大家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认清这场革命的根本目的。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制定出既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的精神,又便于基层实际操作的方案。湖北省制定的员额制、分类改革和遴选等工作方案都是整个改革的关键环节,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程序规范严格是做好改革工作的重要前提。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考试严格,遴选过程规范,遴选委员会成员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中立性,对遴选工作起到很好的把关作用,从而保证让最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加入一线办案队伍。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湖北仅仅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其中有经验,也有短板,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还要不断探索,努力完善,为推动法治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谢勇对湖北省委政法委对考察学习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周密安排表示感谢。他说,听了湖北同行的介绍很受启发,对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方向有了一定认识。双方就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具体操作方式做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湖北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周厚震、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省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赵俊,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作者: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