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第31个学科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 曹广晶副省长致贺信

6月18日,湖北省法学会第31个学科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部金融创新与法治论坛2017年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副省长曹广晶向大会致贺信。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芝斌,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各级党政、司法机关、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律师、企业代表等共246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曹广晶在贺信中指出,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为联系金融与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汇聚了我省金融与法律两大领域的人才、资源与品牌优势,它的成立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实践探索,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我省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他希望,金融法学研究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四个意识”,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借助平台优势,深入分析、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深化改革对金融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发展的应对之策,加强对金融领域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探讨,切实以法治思维谋划和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为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万学斌充分肯定了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的重要意义,并就加强金融法学研究会建设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定政治理想,执行政治路线,严守政治原则,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金融法学研究人才队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金融法学研究务实管用、有效。坚持务实管用原则,依托实务部门,联系高校理论部门,聚焦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着眼我省金融服务业发展、金融领域的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和金融制度以及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为我省金融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法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论坛、研讨会、学术沙龙等形式搭建经常性研究平台,进一步深化融合,把专业优势与地区行业优势紧密结合,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发挥有力作用,努力把金融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一个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模范研究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工作规程,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明道欣当选为首任会长,周翔、胡娟、廖建求、余华等8人为副会长,其中,余华兼任秘书长,会议同时决定聘任王芝斌行长担任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等27人担任顾问。新当选的明道欣会长表示,将在省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把握好“务实、创新、服务、规范”四个原则,致力于将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打造成我省金融法律实践的总结交流平台、应对重大挑战的理论创新研讨平台、金融法律资源整合的借智引智平台、金融法律专业人才的集思广益平台,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做大事。

学术研讨阶段,《政治与法律》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徐澜波教授和《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姚佳副研究员围绕年会主题中部金融创新,分别以“我国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程序法律思考”、“投资者保护:中国证券市场法治的核心命题”作大会主题发言,与会专家学者们紧扣研讨主题,就国际、国内金融形势、法律实务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精彩纷呈,不少观点为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完善,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