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可不是“扫扫大街”湖北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观察

编者按:

从2003年起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实践已有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2005年起,湖北省着眼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化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社会帮扶等环节,推动全省社区矫正水平不断提升。本报记者深入一线调查湖北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经验。特刊此文,以飨读者。

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那人不是还没到刑满释放时间吗,怎么出了监狱?”

“说是服刑,不就是扫扫大街、去去敬老院?”

“这事儿好像是你们社矫局的责任吧?社区服刑人员的事儿不是都该你们管么?”

……

每当听到部分社区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类似的话,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袁启贵都会淡然一笑,后向他们宣讲社区矫正工作。

在袁启贵看来,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是社会平安稳定的一块重要压舱石——自2005年在湖北试点以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的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低水平。

来自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的统计,截止今年4月底,该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0094人,累计解除矫正96025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4069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立足湖北实际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矫正质量,努力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好、教育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认为。

监督管理规范化——“来去自由”是传说

从黄山头镇到公安县,60公里路。

每周一早上,庞斌就要搭车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

4月底,犯故意伤害罪获缓刑的庞斌回到老家黄山头镇进入社区矫正行列。

庞斌的入矫宣告是在公安县社矫局,黄山头司法所所长刘连千、村干部、家属、担保人一行全在。

针对庞斌的实际情况,公安县社矫局对他实行3个月“严管”:每周一,到县社矫局报到、递交一周矫正日志、参加2小时社区服务。

一个多月以来,庞斌严格“守规”:按时报到、日志笔迹工整、社区服务到位。

“就想着好好表现,尽快结束严管,回到镇司法所接受监督管理。”庞斌说。

公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张官涛很看好庞斌。“这就是严管的威力,也是我们坚持‘四统一’的成效。”他认为。

张官涛口里的“四统一”,是指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统一调查评估、统一入(解)矫宣告、统一严管、统一集中教育。

公安县社矫局是湖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四统一”制度的发源地。湖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2015年在全省试点,2016年全面铺开。

“‘四统一’的关键,是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集中行使刑罚执行权,旨在破解基层司法所无权、无人、无力承担刑罚执行职责的窘境。”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刑罚执行科科长邵应龙说。

此外,为及时消除监管安全隐患,湖北制发《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制度》,司法所、县(市、区)、市(州)逐级召开动态分析会;针对调查评估、矫正接收、收监执行等重要环节存在的空白、模糊地带,湖北制发《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案标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执行标准》、《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办案标准》等6部制式标准,予以规范明确。

“我们还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每年举办两期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培训班、一期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确保刑罚正确有效执行。”邵应龙透露。

教育矫正规范化——“因人定矫”不含糊

柯华驾驶的出租车,右后门上贴着显眼的黄底红字标识——“爱心车”。

每逢下雨天、高峰期,这辆出租车会专门搭载老人、孕妇、学生等特殊群体。

湖北省荆门市街头,类似的“爱心”出租车还有不少,倡议者是柯华。

受助人不知道,柯华曾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因犯故意伤害罪,他获缓刑。

针对柯华当过兵、曾是党员和村干部的个性特点,荆门市东宝区牌楼司法所为其制定了以激发向善为主的个性化矫正方案,让其担任社区服刑人员组长。

“我是一名罪犯,……但我不会因此而没落。我学会了奉献,学会了感恩,我要用一辈子去赎回罪过。”在一份思想汇报上,柯华写到。

在牌楼司法所所长杨世明看来,柯华的转变,是其个性化矫正方案一步步落地激发了其内心向善本质。

柯华是湖北省实施个性化、精细化教育矫正的成果之一。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湖北全省普遍推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分阶段教育、个案矫正的“3+1”教育矫正模式。

“科学运用风险评估、心理矫治等手段管理矫治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不同犯罪类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定方案,做到‘因人定矫’。”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矫正管理科科长杨洁说。

同时,湖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社区服务的工作意见》,推出“菜单式”社区服务,根据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年龄、个性特长、心理需求等设定社区服务项目。

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狮城名居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找到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人员,申请加入社区书记黄诚国与尿毒病人陈师傅的“周五之约”,开车免费送陈师傅去定点医院看病。在王某影响下,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加入“爱心车队”。

“社区服务从来不应该是单一的扫扫大街、捡捡垃圾模式,而是应根据不同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副局长周孝军认为。

社会帮扶规范化——“合力共建”有成效

虽说票据金额只有1579元,但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汉兴司法所所长胡丽娅极为珍视。

这张盖有武汉市慈善总会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是汉兴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一个月的善款。

按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服务。但执行中存在诸多现实:有工作的要在上班时间请假、社区居委会等接收组织也压力很大。

“除了劳动时间,还有些解矫后找不到工作、无生活保障的问题。”胡丽娅说。

为此,汉兴司法所争取武汉市民政局、江汉区司法局、武汉市新航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一家广告包装公司支持,建立起武汉市新起航就业安置基地。

在基地,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做工,并可选择晚上、周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实施、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政府出资聘请大量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专业化队伍。

“基地融帮教与解困于一体,坚持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并通过基地解决部分求职需求。”胡丽娅说。

运行一个月,151人次参与了武汉市新起航就业安置基地公益劳动计677.88小时,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1579元,并安排了2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基地就业。

在湖北,像武汉市新航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样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

湖北在武汉、宜昌、孝感等8个市(县市区)试点,从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参与机制、社会化矫正大格局等8个方面设定试点方向;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实施意见》等规范。

“我们将继续在探索创新中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作出湖北贡献。”袁启贵表示。

(文中社区服刑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湖北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