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襄阳的土地资源,襄阳法院做了这些事!

2016年襄阳两级法院积极履职,依法审理涉及破坏耕地、违规用地等涉土地案件,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充分认识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土地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土地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襄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广度与深度。襄阳法院深刻认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依法保护好土地资源。

二、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核心,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最终目标,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制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构建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条件。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8件。

三、依法制裁涉土地资源案件中的违法行为。2016年襄阳法院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案件4件,判处犯罪分子6人。审结涉土地行政诉讼案件16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积极审慎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的案件,努力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互动联系,针对行政执法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件,促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完善社会管理。

四、切实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在审理涉土地案件民事纠纷中,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尽可能地采取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尽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尽可能地多做一些辨法析理等工作,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

五、不断总结和推广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密切关注涉土地纠纷相关法律、政策,善于从各地改革实践和审判实务中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深入农村改革现场和基层审判一线调查研究,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工作水平。

(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