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防止冤假错案 各级法院宣告808人无罪

2016年,政法机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制度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2016年1月至10月,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08人无罪,纠正了聂树斌案、陈满案、刘吉强案等冤假错案,进一步提振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是核心。一年来,试点地区努力提高疑难复杂案件证据标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诉权、适用法律方面的实质性作用。在全国率先探索改革试点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开实质化试验示范庭454件,503名证人出庭作证,律师100%参与辩护,启动程序排除非法证据6件。

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促使办案人员规范取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不符合标准的依法不捕不诉,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2013年至2016年10月,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5.3万多人。

防范冤假错案,少不了律师作用的发挥。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提出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江苏、山东、河南等地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过去的一年,各地积极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措施。大连、南京、广州等18个城市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简,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

(来源于:法制日报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