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在全国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措施 ,确保不走样不变形

法制网贵阳7月13日电 记者孙春英 全国政法委书记座谈会1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就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进行研究部署。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到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

汪永清说,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总的看,各级政法机关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增强。在总编制未增加情况下,全国基层法院检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均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结案率上升18%以上,一审后服判息诉率提高10%以上,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汪永清指出,落实司法责任制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入额办案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员额退出机制有待健全;一些地方内设机构改革进展较慢,新型办案团队和司法权监督制约新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汪永清指出,员额制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基石,事关司法生产力的解放,事关工资收入政策的公正落实。目前员额制存在的问题看似很小,有的甚至好像情有可原,但如果听之任之,该较真的不较真,就会侵蚀这一轮改革的基石,甚至使改革走回头路。我们要高度重视,抓紧纠正每一个小问题,拧紧每一颗小螺丝,不能有任何马虎、松动。要严格执行入额者到一线办案要求,使最优秀人才入选员额并到一线办案,在享受较高待遇的同时,对案件质量和效率负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入额办案责任,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完善领导办案考核机制;健全落实员额退出机制,对入额满一年的人员进行办案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及时退出员额,形成正确导向。

汪永清指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是构建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防止改革走回头路的关键举措。要抓住内设机构改革这个关键的具体,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建立新型办案团队和新型管理监督机制。要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重点,推动省以下各级法院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让政务、业务运行更为顺畅高效。要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从审判和检察业务需求出发,探索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多样化办案团队,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要推动完善院庭长管理监督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对办案流程进行自动监管,确保科学放权和有序监管相统一。要抓紧全面落实职业保障政策,让广大司法人员享受改革红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汪永清强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各省区市政法委要深刻认识这场变革的历史性意义,把政法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创造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文明的信心和决心。上海市、贵州省政法委要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深入研究,推动证据标准指引不断完善、证据模型不断优化、办案系统不断升级,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其他地方借鉴提供经验。其他省区市政法委要组织政法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上海、贵州做法,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广应用好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构建适应实际需要、简便实用的刑事司法新模式,加强教育培训,使广大政法干警养成在明确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下收集、审查、运用、判断证据的习惯,提高运用办案能力和水平。各省区市政法委要处理好办案系统的辅助作用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在设计、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过程中,把握好办案系统“辅助而不替代”的定位,善于将机器的客观精准性和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会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结合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的文件,分别作了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还对做好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雷东生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来源:法制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