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以四个“进一步”推动“环保专项”提质增效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简称“环保专项”)下一步该如何推进?湖北省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进一步强化办案工作,进一步更新理念,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这是记者从7月4日在黄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环保专项”推进会上获悉的。

图为推进会现场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院部署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注重从四个方面推进“环保专项”深入开展:一是强化打击声势,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二是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办、积极预防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三是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强化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四是注重方式方法,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批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0人,起诉334人,依法查办职务犯罪145人,在环境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8件,提起刑事二审抗诉6件。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全省办理补植复绿案件33件,补种林木1139.4亩;办理土壤污染修复案件1件,督促恢复土壤29亩;办理水污染案件1件,督促治理水域20亩;办理破坏矿产案件4件,挽回经济损失23万。

在听取各地汇报后,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指出,当前,专项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地方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上去了,专项工作就上去了;认识不到位,专项工作就无法到位。从当前情况看,凡是工作抓得早做得好的地方都是党组、检察长高度重视的地方。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环保专项”,是湖北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是保民生、敢担当的重要抓手,是创品牌、谋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抓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深化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补齐工作短板,以务实重行的作风,真抓实干的态度全力落实,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湖北绿色发展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图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永金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办案工作,坚持用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进一步更新理念,注重促进受损的生态修复,注重从更高层次上服务绿色发展,注重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政府依法履职,提升办案效果;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高点定位与脚踏实地结合起来,创新工作举措,保障专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黄冈、荆门、恩施、随州等地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其它地方进行了书面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发言。

推进会还对不久前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要求各地结合开展“环保专项”,深入调查,仔细摸排;综合施策,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协调领导,及时报送工作成果,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易先荣出席会议并致辞。省院侦监处处长徐碧琼主持会议。各市州分院分管专项工作的院领导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省院侦监处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图为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易先荣出席会议并致辞

图为省检察院侦监处徐碧琼处长主持会议

图为黄冈、荆门、恩施、随州等地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荆楚公平正义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