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浠水法院设置执行法官工作室

7月14日,浠水法院在县拘留所设立执行法官工作室,“飓风行动”再创新举措,并于当日利用执行法官工作室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2016年2月27日,余某驾驶轿车将正在步行的涂某及其女儿撞伤,涂某的达七级伤残。因赔偿纠纷,原告涂某将被告余某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余某赔偿涂某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扣除余某之前支付的6万元,实际应予赔偿2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拖延拒付,涂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几经努力先后做被执行人余某工作,要求余某报告财产状况,将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均无果后。7月10日,执行人员对余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举措。余某被拘留当日,其亲属就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请求协商赔偿事宜。经执行人员主持协调,申请执行人涂某、被执行人余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余某赔付申请执行人涂某17.5万元,定于解除司法拘留前支付7.5万,余款定于今年12月底前付清。

7月14日,浠水法院在县拘留所设立执行法官工作室,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亲属双方通知到拘留所执行法官工作室,落实协商内容。不料被执行人亲属再次变卦,只同意先付5万元。执行人员再次向被执行人余某及其亲属宣讲相关执行规定作好协调工作,拘留所公安民警也直接现场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和执行人员一起讲理释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涂某自愿放弃6.8万余元,余款17万余元约定于7月14日前付3万元,7月17日前付4.5万元,余款10万元自8月30日起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付清。

被执行人余某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后,执行人员当日解除了对余某的拘留。该案执结后,在执行法官工作室,执行人员与拘留所公安干警一起还对其他被拘留的3名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教育谈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效果。在拘留所设立执行法官工作室,即为被司法拘留的当事人和申请人提供了便利的场所,也提高执行效率。

(来源:湖北法院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