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在大冶召开

11月21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在大冶召开,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反馈会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并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黄石市委书记、市长董卫民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

李静院长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新的要求,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先后召开重要会议,就新阶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坚持公正司法、办成铁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开展专项斗争为契机,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和线索转办机制,着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抓好专业团队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庭审综合保障,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准性和前瞻性。五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项目建设、金融借贷、乡村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黑恶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六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督导,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张忠斌副院长在调研座谈会上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依法行使审判权,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提升扫黑除恶审判工作水平。全省各中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等刑事审判骨干5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高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