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十堰中院由三名法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陈富刚、周辉、陈磊、周建桥等3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十堰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十堰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和被告人家属20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陈富刚在竹山县多处开设麻将馆及“斗牛”赌场,招揽周边乡镇人员赌博,逐渐发展成一个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非法敛财,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纪律”和“规矩”,如“在赌场看门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参与赌博”等。该组织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犯罪活动多样性明显,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当地群众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强制,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群众正常生活。2018年3月,该组织为了谋取巨额利益,确立强势地位,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陈富刚直接策划、指挥、实施了与另一团伙的聚众斗殴,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后果。案件的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中。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富刚等3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将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将进行举证质证。现场有四十余名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