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非法捕捞获刑 40万尾鱼苗放归汉江“补过”

12月6日下午,湖北省汉江仙桃段何湾码头,湖北仙桃环保民警与仙桃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水产、渔政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见证,李某、陈某将功补过,将40万尾草鱼、花鲢、白鲢鱼苗投放汉江,弥补非法电鱼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

2018年4月2日凌晨,李某、陈某驾船在禁渔区湖北省仙桃市汉江分洪闸段,使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被渔政巡查发现后,两人弃船而逃。案件移交仙桃市公安局后,食药支队环保大队立即受理并立案侦查,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迫于形势,李某、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仙桃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此后,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仙桃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判决二人赔偿一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12月6日,在专业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在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见证下,李某、陈某履行生态补偿义务,与工作人员一起将鱼苗投放汉江。这也是仙桃首例生态补偿公益诉讼案履行。

环保大队民警肖庆龙表示,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也是仙桃人民的母亲河。公安机关将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和破获生态平衡的惩处力度,誓做汉江生态守护人,为推进长江大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湖北公安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