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既出 动若风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专门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汇报,要求全省法院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专项斗争,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专项斗争的正确政治方向。全省三级法院都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优化机制 创新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高院先后制定了三个规范性文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湖北政法机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证据收集指引;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七类情形要主动作为,提出司法建议;加大了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完善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督查督办等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质量,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一年来,一审对36名组织者、领导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共处财产刑5899余万元,全省法院共提出司法建议74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