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示范观摩庭” 提高庭审驾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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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公诉人的庭审驾驭能力,6月20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及35岁以下青年干警到沙市区人民法院对由区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被告人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庭审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质证条理清晰,论述充分,逻辑性强,就定罪和量刑分别发表了公诉意见。由于公诉人之前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庭前准备充分,因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跟进。 

 

图二

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人员进行了庭审评析探讨会,就案件审查、询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方面的方法、技巧及其规范化进行了评析,进一步明确了公诉人在以后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为司法行为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示范观摩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诉人的法庭讯(询)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辩论能力、应变能力等,全面提升了公诉出庭质量和效果,从而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依法、文明、规范”执法;同时,要借助于旁听群众之口把鲜活的案例带到各个角落,既有效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又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