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首次使用便捷式科技法庭审案

7月20日,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南漳法院武安镇法庭在武安镇董家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系统”对该案庭审进行了同步录像。这是该院系统首次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南漳法院党组充分考虑南漳山区交通不便等现状,采购了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并配发到巡回审判法庭。首先,“便携式科技法庭”的使用实现了“拎包即走”。在未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之前,法官下乡巡回审理,无法实现开庭同步视频记录,“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可以集中在一个普通行李箱大小的专用便携箱内,箱内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网络一体摄像机、拾音器等,真正实现“拎包即走”。书记员只要安装好设备,“一键开机”就能立即开始工作。其次,“便携式科技法庭”的使用,能够更全面、直观的记录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运用该设备的拾音器、全景式摄像头、特写式摄像头进行庭审记录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详细的记录下来,完整的反映庭审的整个过程。再次,“便携式科技法庭”的使用,便于庭审笔录的校对。由于对案件的庭审过程作了全程录音录像,若诉讼参与人对庭审笔录有异议,可立即回放查看,及时校对庭审笔录中的失误,减少分歧,提高庭审有效性。

“便携式科技法庭”的运用可实现设备带到哪里,庭审就能开到哪里,将法庭真正开在群众身边,可以真正解决行动不便或边远地区群众的诉讼难问题,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 文字 甘祝德 王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