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办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总结视频会 我省荣获2016年优秀项目并交流发言

7月31日,中央综治办通过综治视联网系统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项目总结部署视频会议。获得2016年优秀项目的天津市、浙江省、重庆市、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四川省、北京市、山东省、新疆自治区等11个省(区、市)和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河南省等其他省(区、市)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治办分管副主任、相关处室和项目试点城市综治办同志在本地视频会议室参会,会议由中央综治办综治二室副主任李军同志主持。

会议发言内容重点围绕2016年项目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其中天津市综治办介绍了全面开展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浙江省综治办介绍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网络平台构建,重庆市综治办介绍了涉法涉诉涉稳类矛盾纠纷综合排查化解机制研究,安徽省综治办介绍了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湖南省综治办介绍了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吉林省综治办介绍了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四川省综治办介绍了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机制,首都综治办介绍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山东省综治办介绍了运用听证机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新疆自治区综治办介绍了探索建立新型村规民约促进新疆南疆地区长治久安,河北省综治办介绍了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辽宁省综治办介绍了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江西省综治办介绍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云平台建设,河南省综治办介绍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省综治办副主任王丰年介绍了我省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及机制建设,形成了“345”的孝感模式,即“三大平台、四级网络、五大机制”,得到了中央综治办领导的一致好评。一是以综治中心功能规范化建设为龙头,从横向上搭建了“三大平台”:以“1”(各级综治中心)为核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挥平台、以“5”(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及其乡镇下设机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为关键的对接平台、以“X”(建立若干个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发挥职能、多方参与化解)为特色的调解平台。二是以“三大平台”为依托,从纵向上构筑了“四级矛盾化解网络”:建立了公民个人矛盾调解工作室,将其打造成为家庭邻里纠纷的“康复站”;组建了农村综治“110”,将其打造成为突发事件的“救护车”;协调乡镇成立了“五家联调”室,将其打造成为一般矛盾纠纷的“会诊部”;组建了市、县(区)级第三方调解中心,将其打造成为重大疑难矛盾的“手术室”。通过这四个矛盾纠纷层级化解网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四道防线。三是以规范化法治化为引领,合纵联横配套建立了“五大机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管理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涉稳信息四级联动日报送研判制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之制度、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等制度,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我省创新试点证明,“1+5+X”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项目化运作,有助于更好地争取到党委政府有力支持,能够有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围绕项目任务目标,形成工作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可检验,推动固化了一批成果,提升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体水平;通过拓展工作平台,畅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渠道;通过完善“大调解”体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通过政策法律支撑体系,逐步把人民群众的各项诉求导入法治化轨道,从根本上破解了基层依法治理的难题和短板。 

下一步,省综治办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坚持法治引领,坚持创新驱动,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雪亮工程”建设、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更加紧密融合起来,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来源:湖北长安网)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