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文明执法,督促发案单位在案发后及时整改,10月31日,蕲春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两起职务犯罪案件跟踪回访。
案件发生在民政扶贫救助领域,蕲春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干警组织人民监督员签署保密协议并查阅相关案卷后,与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案件回访组,一道前往涉案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进行回访座谈。
“案件的发生让我们深感痛心,同时也暴露出单位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案发后,我们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查缺补漏,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案件当事人上级主管向案件回访组详细介绍了单位整改情况。该单位纪检组长也对涉案人员平时的工作作风等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并强调案件的发生为单位所有职工都敲响了警钟。
“我碰到过检察院两次在乡镇民政办查案,案件调查结束已经临近中午,乡镇安排他们留下吃午饭,他们就是不肯。”“在一次案件搜查时我也在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程序规范、态度平和、作风过硬,处处体现着规范文明执法。”该单位职工纷纷表示。
“为了核查案件中社会救助金的落实情况,检察院干警进村入户,一户不落地核实证据,不枉不纵。我对你们办案很放心!”听完发案单位相关人员的反馈后,人民监督员张振对检察院干警严格办案也给予了肯定。
随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该单位发案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发案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并欢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县检察院干警多来本单位以案释法、多提宝贵意见,将单位廉政堤坝构筑得更加牢固。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