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刘宇应邀来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通过湖北监狱“云课堂”系统,面向我省全体服刑人员及刑罚执行岗位办案民警,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2016《规定》)及2017年我省《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17《实施办法》)作了详细讲解。
刘宇法官全面介绍了2016《规定》的出台背景、立法依据。同时,针对我省出台的2017《实施办法》,逐条逐款逐句作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审判案例重点对减刑假释的性质、认罪悔罪的理解、财产刑判项履行情况及履行能力的认定、老病残犯减刑、未成年犯减刑等作了详细说明。刘宇法官还就减刑假释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
通过本次讲座,全省服刑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减刑假释中的运用,正确认识了2016《规定》及2017《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消除了错误认知,进一步端正自身改造态度,更加积极努力改造,争取早获“新生”。
沙洋监狱管理局、各监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全省刑罚执行岗位办案民警在各分会场聆听讲座。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