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白皮书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就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或者变通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2016年,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件37人基础上,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
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被写进了白皮书中。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审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法院认为,这起历时22年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以纠正,彰显了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对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坚定实践。
白皮书显示,2013年至2016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白皮书还显示,2013年至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6889件,赔偿金额为69905.18万元。其中,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刑事冤错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获得赔偿。、
(来源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