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600多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
侦破419件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12月13日,记者从全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600余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侦破一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
2017年底,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在全省公安机关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制。省公安厅介绍,我省河湖警长制建立实施以来,共侦破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砂)、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4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91人。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打生态环境领域黒恶犯罪活动,共打掉涉黑团伙4个、涉恶团伙11个。
今年3月,武汉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在长江汉南煤炭洲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船、运砂船9艘,查扣盗采江砂5000余吨,抓获犯罪分子24名,破获非法采矿、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3起,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4月,襄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长期以暴力手段,垄断汉江牛首段沙石场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冻结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8月,仙桃市公安局从通顺河边的一家“黑窝点”入手,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蔡建军非法提炼再生铅污染环境案,捣毁一个涉及湖北、上海、浙江、安徽、贵州等5省(市)的污染环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收缴废铅板39.55吨、再生铅21.02吨,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