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恩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达23名。23名被告人平均年龄在22岁,大部分被告人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其中一名被告人为硕士毕业生。
2017年2月20日,唐某、郭某某(均另案处理)登记注册了一家信息科技公司,聘请张某、覃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公司主管。公司成立后,他们雇佣被告人翁某等人分成若干业务推销小组,通过拨打不特定人的电话,以提供代办信用卡、微粒贷、消费卡服务为由,收取“手续费”、“押金”实施诈骗。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23名被告人共计拨打诈骗电话192801次,诈骗他人钱财共计近4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2月14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邀请了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现场旁听了本次庭审,以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据悉,该案将组织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