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平安家庭是平安湖北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21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组织省妇联、省高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和鄂州市、荆门市妇联,在省委政法委召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总结2016年工作亮点,探索完善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机制,加强我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推动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综治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董永祥参加会议时强调,要坚决防范因家庭矛盾纠纷发生个人极端恶性案事件,坚持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阶段,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2016年,在全省妇联系统信访统计中,婚姻家庭类占60%以上。”据湖北省妇联副主席高勤介绍,在全国家庭功能和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我省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事端呈上升趋势。全省妇联按照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部门联动试点,推动规范化调解服务,加大培训主导,争取社会资源,取得明显效果,初步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机制。2017年全省妇联将更大力度增点扩面,培育重点试点,狠抓规范化建设,加强家事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专业化力量,深入宣传,扩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力创全省“平安家庭”新格局。
董永祥充分肯定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载体和彰显优势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我省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面具有良好基础,特别是部门联动打造的公益木兰品牌,取得很好成效,要更加坚定信心,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走法治化轨道。
董永祥强调,中央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要求、有部署、更有具体措施和考核机制,要结合湖北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文件和精神。一要深化认识、形成工作共识。婚姻家庭纠纷是民事纠纷的重点,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诱发的社会矛盾在不断升级,做好化解工作,是湖北平安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必须树立深刻的忧患意识,坚决防范发生个人极端恶性案事件。二要理清思路、重心下移、切实把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要坚持政府主导和综治协调,发挥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化解家庭纠纷矛盾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夯实乡村两级工作基础,多渠道聚合湖北优势社会力量,把网格员作用调动起来,发挥我省基础在法治、优势在综治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优势。三是坚持调解为先,合力推动多元调解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提升调解水平。以妇联组织为主体,司法、民政大力支持,综治部门全力推动,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创建试点示范样本,逐步形成品牌优势。四是坚持由点到面、全面推动的原则,全力推动家庭审判制度的改革,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走法治道路。
会议由省综治办副主任王丰年主持。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妇联、省高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分管领导和鄂州市、荆门市妇联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编审 文 顾雪存 图 孙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