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全面设立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今年底前,湖北所有公安拘留所将全面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该厅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拘留所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各地在拘留所完成“调委会”的设置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即各级公安部门发起设立,拘留所负责日常管理,该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后15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

湖北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拘留所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和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相互衔接配合的重要方式,标志着湖北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被拘留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有了一个独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平台,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拘留所及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湖北很多地方已完成“调委会”的设置工作。老河口市拘留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一个例子。

法制日报2015年10月20日一版头条《法治阳光雨露滋养“东方之花” 湖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做了报道……

当着警察的面,醉酒的李健(化名)照着老友罗安就是一拳。这一拳,为李健招来了10天拘留。

2015年8月27日22时,李健约罗安在老河口市城区吃饭。分别时,老李喝了酒,还要开车,罗安不让。李健报假警,称老罗要拿刀砍他。争执中,李健的手机找不到了。

民警赶到时,李健改称手机失窃,认定是老罗偷走。见一时平息不了,老河口市公安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将两人带回办公室。

趁民警不注意,李健打了老罗一拳。李健被依法拘留10日,罚款500元;老罗受伤治疗花了1000元。这下,俩人彻底“闹翻”。

看到入所情况介绍,老河口市拘留所民警李东胜与贾立生决定组织调解李健与老罗的矛盾,避免后患。

经联系李健家人、老罗及家属,征得双方同意,李东胜他们就在拘留所人民调解室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李健一次性补偿老罗1000元。这次,两位老友握手言和。

“过去按‘送人上门,到期出所’‘一关了之’的模式管理,忽视追问被拘留人进来之前的‘心结’解开没有,导致治安转刑事、因同一事件反复入所率高。”老河口市拘留所所长张少云坦承。

面对新形势,今年2月,老河口市拘留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聘用民警、法官、律师等参与调解,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较有影响矛盾纠纷26件。

在湖北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吕方军看来,老河口市拘留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向改革深水区迈进,开始向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领域探索,昭示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未来发展方向。

据介绍,为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水平,在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基础上,湖北去年年底又出台了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以省政府规章形式明确提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规则,将其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要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如何走向深入、怎么赋予新内涵,成了我们新的研究方向,其重点是如何提升法治化水平,矛盾终究还是要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来解决。”聂利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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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被拘留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湖北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在少数。

报道中提到,截至2015年9月,湖北全省已建立医调委229个、交调委172个、劳动争议调委会167个、物业纠纷调委会85个、其他专业调委会629个,基本涵盖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领域。

(来源于:法报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