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举办环境日宣传活动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夷陵广场开展了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宜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玲与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答疑解惑,并向他们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

保护环境宣传活动在一个一个鲜活案例的介绍中拉开序幕,宜昌中院、西陵、点军、夷陵、猇亭、五峰、枝江、秭归、当阳等法院均挑选辖区内典型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例,以展板的形式,图文并茂介绍了全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活动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有的在宣传展板前驻足观看,有的拿起宣传资料认真学习,有的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这次宣传活动既传递了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体现了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对整个环境保护工作进程的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