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始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找准司法保护环境的着力点,依法公正高效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有效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
五年以来,建始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0件,共计2个单位114人受到刑事追究。其中,滥伐林木罪64件,盗伐林木罪11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4件,非法采矿罪4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3件,污染环境罪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件,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有效的遏制了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始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审执力度,通过依法履职营造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增强人民福祉、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中国法院网 张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