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武汉市委法治办召开全市“法治惠民(企)”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法治惠民、惠企工作进展情况,以会代训,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对全市法治惠民(企)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对法治惠民(企)项目申报、活动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进行布置、督导。市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范礼奎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提升思想认识,要有更高站位。法治惠民(企)是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是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和市委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各区、各单位的职责所在,是群众和企业的所期所盼。各区、各单位应从如何更好地保障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入手,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深化推进法治惠民(企),以特色工作引领法治城市建设。二是选报惠民项目,要有更宽思路。各区、各市直单位要明确法治惠民(企)项目分类,明确要求、找准定位;要具体确定申报项目,使法治惠民(企)更接地气;要善于发现和利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资源,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专业特色的工作品牌;要注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惠民与惠企相结合、惠民(企)项目与法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相结合,避免多头布置、重复劳动。三是推动项目落实,要有更大力度。各区、各市直单位要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分解指标,明确人员,把推进法治惠民(企)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系、信息互通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积极总结和宣传推进法治惠民(企)行动的经验和成效,营造法治惠民(企)行动的浓厚氛围,最广泛地取得群众的认同、理解与支持。
全市16个区和87家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