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一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近20万件
据了解,此次系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后第二次发布白皮书。江必新表示,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据介绍,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审结13895件,给予刑事处罚27384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7753件,审结151152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9746件,审结29232件。
吕忠梅介绍说,2016年7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课题组发布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调研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的环境审判工作。2016年8月,研究中心组成了“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持续关注中国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进展,并将报告正式定名为《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准备在今后每年定期发布。
据了解,绿皮书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对中国环境司法2015年到2017年的总体情况予以回顾和总结,对近三年来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涉海环境案件的审判情况和检察机关试点环境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了全面观察和理性检视。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大幅上升
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省级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方面,白皮书透露,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7件,审结13件。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91件,审结381件,受理审结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上升。省级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是新类型的环境资源案件,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改革试点要求,依法受理案件,积极探索审判规则,截至2017年6月,共受理案件3件,审结1件。
江必新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尤其是公益诉讼方面的审判工作,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好几个统一:一是积极支持与依法监督的统一,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还要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二是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的统一;三是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与主动适应改革的需要的统一;四是遵循诉讼法律基本依据与关照公益诉讼特点的统一;五是遵守正当程序的基本规则与公益诉讼特殊规律的统一。
已设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近千个
据介绍,过去一年,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也取得较大进展,截至2017年4月,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其中,专门审判庭296个,合议庭617个,巡回法庭43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98个,增幅达71.3%。有18个高级人民法院、149个中级人民法院和128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
据了解,一些法院还积极试点推进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跨流域集中管辖,并探索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归口审理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一个审判团队审理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已经有11家高院实行了“二合一”或“三合一”模式。
郑学林表示,在最高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是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和专门管辖制度的设立,对于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将来环境司法审判工作的发展方向。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