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建设

为进一步打牢综治、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近日,湖北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治保会、内保组织、巡防队、保安队、志愿者等力量建设要求,构建专群结合、层次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促进社会治安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意见》,各地要加大对群防群治工作的财力、物力投入,创新开展平安创建、纠纷化解、防范宣传、服务群众等群防群治活动,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途径,建立警民联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每个治保会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配齐组成人员。每个乡镇按照不少于10人、街道不少于20人的标准加强专职化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一支群众性应急联动小组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每个乡镇按照不低于派出所民警数1:1的比例和每个城乡社区警务室2名专职辅警的标准,配置派出所和社区辅警力量。2017年年底,全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专职、兼职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全省所有城区(城关)派出所和治安复杂农村派出所驻所人民调解员落实率达到100%。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