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院长调研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7月26日下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到黄冈调研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并在英山县主持召开调研督察座谈会(片会),听取黄石、鄂州、黄冈、咸宁中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和今年上半年其他方面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法院简要汇报了关于内设机构、全员绩效考核和院庭一体化改革的工作情况。

李静院长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分别在贵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李静院长强调,贯彻落实好“贵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紧盯改革目标。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司法公信是否提升为最终检验标准,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促进公正高效司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动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政策。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探索开展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形成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三是要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智慧法院”建设目标,创新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助推执法办案、支撑司法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构建传统人力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黄石中院院长刘勇、鄂州中院院长陈旗、黄冈中院院长肖笛、咸宁中院院长刘太平出席会议,省法院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黄冈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