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感市孝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到湖北蓝岛实业公司召开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该公司总经理欧阳元耀汇报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这是该院实施“一企业一法官”制度的例会。
今年初,孝昌县法院出台了《孝昌县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项举措》,对42家重点引进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对联系法官的职责范围作出明确要求,全力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这42家企业基本涵盖了孝昌各区域、各行业、各种规模、各类资本结构的企业类型,确保法院能够有效掌握各类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类型化需求。
法官除了定期走访对接企业以外,还借助热线电话、专用电邮信箱、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起方便快捷、沟通顺畅的企业涉法信息收集网络。
孝昌县法院在推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的同时,还在各类企业中设立审判联系点53个,按需提供法律特色服务。同时,该院还与司法局联合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改善各类企业在孝昌投资环境。今年以来,法院派员走访企业30余家,召开座谈会4场次,开展法律咨询14场次,提出司法建议9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堵漏”,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孝昌县法院共审结涉企合同纠纷案件187件。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实行诉讼费、执行费缓减免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放水养鱼”,尽最大可能防止和减少企业停产、倒闭、破产,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执结涉企案件6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