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单位和个人入选四年一度的全国综治先进表彰

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组织的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趋近尾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2日-8月29日对拟表彰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宣传。据了解,此次拟表彰先进集体142个、先进工作者122名。我省有4家基层单位、4名个人成功入选!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1 十堰市综治办

湖北省十堰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全力聚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打造平安十堰建设升级版。一是始终坚持压实领导干部第一责任。健全完善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始终坚持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并享受成果。在广大群众的参与下,平安建设成果丰硕,2017年上半年有7个县(市、区)没有发生命案,50%的村没有发生盗案。三是始终坚持筑牢平安建设根基。全面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全市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四是始终坚持综治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开展了社会心理服务、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省际周边治安联防、综治工作信息化管理考核、“三官”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市综治办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十堰市连续多年实现了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

2 黄石市西塞山区综治委

西塞山区综治委坚持创新引领,“一手抓基层基础,一手抓治理创建,一手抓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平安建设“升级版”。一是综合施治,推进风险防控转型升级。坚持“严打”不手软,“防范”不放松,“管控”不留情。多年来确保了“六个不发生”。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平安创建转型升级。坚持发动全民创建,突出重点创建,示范引领创建,群众安全感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创新机制,推进矛盾化解转型升级。建立依法化解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机制,强化包保化解机制。持续开展“接访下访”、“百案化解”、“研判评估”等工作。赴省进京非访始终在低位运行,今年上半年实现“零非访”。四是强基固本,推进基层基础转型升级。强化组织功能、壮大队伍力量、建强综治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防控体系、落实经费保障。近年来,投入1140多万元建成了三级综治中心和“9+1”立体化治安防控网。连续8次被评为全省优胜单位,2008年和2012年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综治先进集体”。

3 广水市综治委

湖北省广水市综治委坚持创新引领,持续开展平安法治广水建设。一是抓风险防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建立突出问题、重点个案、专班处理稳控化解责任制,累计化解各类矛盾6万余件,处置重大不稳定案(事)件600余起,先后对400多件重大决策事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二是抓严打整治,治安环境持续好转。深入开展“抓现行、破积案、打盗抢、保民安”严打专项行动。五年来,共侦破刑事案件6208起,连续8年命案全破,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3个。三是抓基层治理,平安创建亮点纷呈。累计投入1200多万资金推行城乡网格化建设,创新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现综治视联网、网格化平台、铁路护路联防系统、治安防控体系“四接入”。创新“五警合一”治安巡防机制,加强视频监控建设,实现城乡主干道视频监控全覆盖。先后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县市。

4 潜江市委维稳办

事迹略。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事迹:

(来源:中国长安网,省综治办)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