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微信号,架起便民桥

“谢谢你们,这个方式对于我们这些在外打工的太方便了,晓得微信方便生活,但真没想到你们法院可以用来送达、调解,大大节约了我们的时间和费用。”案件当事人柯某赞誉道。这是今年九月份以来,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运用微信平台成功调解的第二起案件。

“这个案件当事人一个在福建泉州,一个在浙江台州,如果按常规程序,即使双方同意协调解决,就是赶回开庭来回也要几天,花费不算,在外打工假都很难请。这次在微信上,双方当事人上传身份证照片确认身份信息,经过40分钟,案件成功调解。”该法庭负责人姜友炜介绍说。

阳新作为打工大县,在外打工的居多,为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考虑到一些案件当事人群体逐渐年轻化,而微信普及度较高,木石港法庭开始摸索使用传输、储存图文材料便捷的微信进行送达、案件调解,尽可能给当事人提供便利,让他们少跑路。

该法庭通过单独注册微信账号,将法庭的门牌、全景图、警车、法官证等上传至微信朋友圈中,以便当事人识别,另特别注明此号仅负责法庭案件送达及协调,不涉及任何钱财往来,防止不法分子钻空欺骗钱财。试行两个月来,该庭通过微信送达并结案29件,其中直接调解3件,同期结案占比近60%,方便了当事人,也方便了法院工作。

编者语:按最新的中央司改指导意见,司法工作亦应学会“互联网+”思维,利用微信等新媒体,让司法服务搭上“微”桥梁,探索“指尖”办案模式,既能提高司法效率,还可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到便利。

(来源:阳新县人民法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