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推动中央改革决策贯彻落实,多项重大立法工作紧锣密鼓展开。
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出台新法,修改现有法律;对于需要进行先行先试的改革,及时作出授权决定;适应新情况,采取一揽子方式,对多件法律进行打包修改……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起草或者修改法律案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33件,其中通过了23件,包括制定法律16件、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6件。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主线,那就是全力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这既是过去一年我们立法工作的核心所在,也是立法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取得显著成绩的关键所在。”回顾2016年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如是说。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去年一年总共有8部法律案向党中央请示汇报。“这是很少有过的,也可以说是新时期以来最多的之一。”
关键词:慈善立法
2016年3月16日,慈善法正式通过并于去年9月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不但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同时对于个人公开募捐、捐赠人悔捐、单位强行摊派募捐等行为作出了严格的法律约束。既针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慈善方式,是依据我国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从而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而从2005年民政部对慈善法立项至今,已经历时十年有余。作为一个全新的立法项目,慈善法中的很多问题都是在制定过程中得以明确。同时,制定慈善法的过程中,形势也在不断变化催生法律出台。在公开的三次草案审议稿中可以看到,草案每次公开征集意见和提请审议后,都会有较大幅度的修改,因此慈善法也被各界称赞为“开门立法”的典范。
关键词:国家安全
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同年11月,网络安全法问世。过去的一年,国家安全领域立法项目得到着力推进。
网络安全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面世,再加上之前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这五部基础性法律的全部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搭建起来。这不仅是本届人大取得的重大立法成果,也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国家安全观的重大制度成果。
此外,围绕国家大安全概念,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展开了国防交通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等一系列重大立法项目。
关键词:民法总则
在法学界有这样一种说法:宪法是万法之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民法则是万法之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的重要源泉。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审议,无疑是2016年最重大的立法事件之一。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也是几代中国人的历史夙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党中央提出编纂民法典,意义重大。截至目前,民法总则草案已经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从目前的草案三审稿来看,草案一共有210条,11章。可以说,即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草案,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形成的一个草案。
“通过编篡民法典对我国的民事法律进行系统的整合,最后将形成一部适应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说。
关键词:文化自信
一直以来,文化领域立法是我们国家现行法律体系的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2016年,伴随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顺利通过,这种局面终于得以改观。
两部法律,不但弥补了长期以来的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的短板,也为文化立法摸索出很多的宝贵经验。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自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2015年12月初审,到2016年12月三审通过,中医药法的出台,正好用了一年的时间。在现行的中医药条例的基础之上,该法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智慧,在立足继承和弘扬中医药、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中医药发展作出规范。不但构建了一系列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还有很多制度性的创新。
值得一提的,还有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由于涉及到民办教育体制的改革,关乎利益的调整,社会各方面对此都很关注,也一直伴随着争议。最终,立法机关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在立法过程中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党中央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精神落实到具体法律条文之中。“我们对涉及到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关键性问题,比如现有民办学校如何过渡,对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利益如何来保障等问题,都专门设计了过渡性的条款安排,以便于这项改革措施的平稳有序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说。
关键词:生态保护
环境生态的保护和维系也是2016年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了重要的修改,针对一些热点敏感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清晰地表明了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坚定态度。
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在制定过程中,对争议很大的野生动物利用问题,立法机关事先收集了不同意见,通过座谈会和立法前评估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充分听取支持和反对利用这两方面的主要意见,形成基本的共识,妥善处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回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规范野生动物救护放生行为,加大对违法狩猎、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以及非法贸易的防范和处罚的力度。
关键词:税收立法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税收法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
“这部法律的出台更多的是一种导向或者说是一种信号,体现了国家推进税收领域制度改革的决心和方向。”梁鹰说。
不难发现,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让全社会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立法工作不能仅满足于听取意见,还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不同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节奏快。”回顾2016年全年立法工作,梁鹰用了这样的四个词。但他同时指出,现在也是新时期以来立法的最好历史时期。
伴随改革向纵深推进,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潜心研究、深入探讨、仔细推敲、反复比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逐条逐款打磨草案,努力寻求最大社会公约数,凝聚最大限度的社会共识,打造出了一项又一项符合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利益、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制度精品。、
(来源于:法制网记者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