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等8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全市首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案件。8名被告人非法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麻城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包某、熊某等8人五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6月25日,麻城市摩尔城商铺业主70余人以商铺经营不善、租金收益得不到保障为由,在被告人王某、包某、熊某、何某等人的发起、组织下,前往麻城市政府上访。期间,上访人员殴打执勤特警,封堵政府前后门,限制人员进出,用脚踢踹政府大楼后门,造成后门损坏,干扰办公秩序,持续时间长达9个小时。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麻城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的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严重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当日,麻城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8月30日将该案移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日,该案在麻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上述行为,当庭出示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王某、包某、熊某、何某因个人私利,策划、组织非法聚众强行冲击国家机关,被告人黄某、夏某、江某、毛某积极参与其中,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惩处。8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均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要求从轻处罚。法庭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行为均己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50余人旁听了宣判结果。
该案是极端非访、闹访和群众性聚集引发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案件。这种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也给自身和家人带来了伤痛。检方提醒,公民应当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反映相关诉求,主张自身权益。而对于无视国家法律,煽动群众聚众扰乱政府部门办公秩序、捏造歪曲事实肆意传播不实信息、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来源:麻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