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进所解矛盾纠纷

湖北省老河口市拘留所所长张少云将拘留所矛盾纠纷调解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教育惩戒与人民调解有机融合机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新机制,构建调解“大体系”

2014年6月,张少云担任老河口市拘留所所长。3年来,他同所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开拓进取,把老河口市拘留所从一个简陋的后进拘留场所建设成为花园式先进拘留所。

2015年1月,在张少云的努力和争取下,标准化的拘留所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室、社会化帮教工作室、心理咨询工作室、深挖犯罪工作室先后建立。同时,遴选7名优秀青年民警充实到拘留所,拘留所队伍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张少云着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从熟悉法律、政策、民情,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政法民警、律师、党员干部、老教师中选拔了10名人民调解员,还编印了《拘留所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手册》,发放到各乡镇办事处、企事业单位。

以人为本,激活调解“大能量”

2016年2月,宋营村村民王某因盖房与村民闫某发生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闫某用砖头将王某的妻子打伤,王某和闫某被行政拘留。

张少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找两人谈话沟通,向他们宣讲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分析违法行为的后果,使两人逐步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在社会矛盾调解工作中,张少云以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为基础,注重“以人为本”,以调解疏导为主要方法,以社会联动为有力支撑,综合施策,创新方法,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全面激活了调解工作的“正能量”。

老河口市拘留所建立拘留与调解衔接机制。在违法人员收拘入所前,对案情进行先期甄别,对因民间纠纷等被拘留的违法人员,入所时即与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村组社区联系,有针对性地制定矛盾化解的对策和工作方案,在拘押期内开展矛盾调解,实现执行拘留与调处化解的有效衔接。工作中,张少云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干部、家庭成员参与调解,创新融情、理、法于一体的综合调解机制。对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邀请当事人所在社区村组干部、管片民警参与调解,形成综合施策、联动调解的良好氛围。

 凝聚合力,奏响调解“大合唱”

老河口市拘留所注重部门协作,积极与信访、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矛盾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合调解制度、驻所调解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每年督察不少于2次,并对督察结果进行通报。

据统计,2015年以来,老河口市拘留所已召开联席会议22次,成功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76起,为确保监所安全和服务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老河口市拘留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活动先进单位”,张少云被授予“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于:人民公安报 杨靖旻 张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