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在家的院领导、厅级干部出席会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院党组成员分别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和下步的落实措施。
李静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所作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语重心长,饱含着对政法综治干部的深切关怀,寄托着对政法综治战线的殷切期望,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提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的明确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综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财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平安建设;加强司法人权保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三是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防范与化解并重,妥善处理好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等问题的案件,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认真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妥善审慎处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四是要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功能,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送法五进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五是要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十九大安全维稳工作。把保障十九大顺利召开作为当前全省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各项工作都服从服务于十九大召开这个大局,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投入到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打好十九大安全维稳攻坚战。
(来源:湖北法院网)